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团组织,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无法确定应转入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二)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在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落实毕业去向后,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
(三)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并在离校出国(境)前,填写出国(境)学习研究毕业学生团员保留团关系申请表(附件4),上交所在学院团委,各学院汇总后填写出国(境)学习研究毕业学生团员保留团关系汇总表(附件5),连同申请表一并上交校团委,经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并将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四)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各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编入“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
(五)升学的毕业生团员,由各学院团组织于升入学校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由学生团员本人或上级团组织发起申请,转接至相应学校内对应团组织。
(六)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生团员需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积极按时开展团关系转接业务。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办理流程。
二、工作任务
(一)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毕业生离校前需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更新手机号等联系方式。
2.除国(境)内升学毕业生,其余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应于8月31日前全部发起。
3.各学院团委对所有团员逐一摸清团组织关系转接去向,及时汇总填写《2020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3),保证每个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落到实处。
(二)做好《团员证》填写及补办工作
1.毕业生团员在校学习期间,《团员证》注册栏内每年均注册并加盖注册章(注册时间为相应年份的3月1日)。
2.《团员证》 “组织关系转入”栏应填写入学年份“9月25日组织关系转入”,“组织关系转出”栏应填写“2020年6月25日,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20年6月”。
3.在本校就读研究生的团员只需完善转入信息,不需办理转出手续。
4.申请补办团员证的毕业生,由所在学院团委出具《曲阜师范大学团员证补办证明》(附件6),在毕业生返校前收集补办人相关信息和一寸近照1张,统一到校团委补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请各学院团委将出国(境)学习研究毕业学生团员相关表格(附件4、5)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登记表(附件3)PDF扫描件,于7月12日前报送校团委邮箱。
联系人:刘翔
电话:05374454325
电子邮箱:qfsfdxtw@163.com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pdf
附件2: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