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培养和树立我校大学生团员的先进典型,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毕业生,现将2013届毕业生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人数
1、评选范围: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团员。
2、评选比例:优秀团员为毕业生团员总数的10%,优秀团干部为毕业生团员总数的2%,优秀团员标兵为毕业生团员总数的1%。
3、评选要求详见《曲阜师范大学共青团评优办法及条例》(《学生手册》2010年版)。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共青团评优办法及条例》规定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学院要将初选人员名单公示三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于不符合评选程序、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填写相关登记表(见附表2、附表3、附表4),于5月9日前和初选人员名单一并报送团委。纸质稿需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稿。
4、团委审核后发文表彰。
报送地点:团委413办公室 留学生会馆2120室
联 系 人: 黄江滔 曲媛媛
电 话:0537-4454325 0633-3980648
邮 箱:tuanweiqufu@163.com 471301664@qq.com
附表1:曲阜师范大学毕业生团员评奖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表2:曲阜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
附表3:曲阜师范大学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附表4:曲阜师范大学优秀团员标兵登记表
共青团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