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扬帆工程”活动是山东省慈善总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齐鲁晚报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高校优秀毕业生顺利进入社会,引导帮助他们就业创业、回报社会而动员社会力量,筹集善款开展的一项活动。这项活动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优秀毕业生提供适当的资助和扶持,有利于他们轻装上任,就业创业,积极回报社会,同时也有利于引导在校大学生克服困难,发奋学习,励志成才。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慈善总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杨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开展“扬帆工程”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曲阜师范大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包括研究生毕业生以及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接受免除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的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和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毕业生每人资助6000元。在学校帮助其就业的基础上,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离校未就业受助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就业援助,免费进行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在离校后半年内提供不少于2次适合其自身特点的就业机会,尽快帮助其实现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积极组织开展就业见习、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相关待遇,鼓励他们自主创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费减免和资金扶持政策。
三、资金来源
“扬帆工程”专项资金由山东省慈善总会及各市慈善总会设立,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每年向社会定向募捐。
四、资助人数
我校“扬帆工程”活动首期资助47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毕业生。以后年度,根据募集资金情况,逐步扩大资助规模。
五、实施进程
1、各院系成立“扬帆工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2、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3、院系按照分配计划对提出申请的毕业生进行调查核实,确立初审名单,在院系公示无异议后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五份、汇总表及电子版报送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按院系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视情况调整分配计划,确立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慈善总会。2012年3月,全省统一举行资助金发放仪式。
5、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各院系要对“扬帆工程”对象强化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将对离校未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高校优秀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就业援助,多措并举帮助其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
6、院系通过定期访问等方式,了解被资助者的就业情况和工作状态,对表现突出者进行宣传报道,以激励在校大学生向他们学习,同时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扬帆工程”。
六、活动要求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把“扬帆工程”活动的有关事项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确保整个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2、周密组织,严格程序。各院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扎实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推动“扬帆工程”活动全面而有序地展开。
3、加强宣传,共同推进。利用学校和院系网站、报纸、宣传栏等进行宣传,重点宣传推荐学生自强自立、发奋学习、关爱社会、品学兼优的典型事例和所处困境,把“扬帆工程”和推动慈善文化进校园结合起来,成为培育青年大学生慈善意识的有机载体.
学生工作部
2011年12月30日
附件:
1、《曲阜师范大学“扬帆工程” 受助学生名额分配表》
2、《“扬帆工程”资助申请表》
3、《曲阜师范大学“扬帆工程”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