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山东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我省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齐鲁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团省委、省青联决定,于2013年“五四”期间联合表彰第17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14周岁至40周岁(1973年5月1日—1999年4月30日出生)的户籍在山东或目前在山东工作、学习三年以上的我校工作人员或在籍学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6、教师申报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鼓励有突出事迹的学生申报。
二、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
各单位最多可上报1名候选人。各学院团总支要及时向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申报事宜,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认真填写《第17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以写实方式整理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及事迹简介(500字左右)。
请各单位于2013年3月22日前将人选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2份,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411室,日照校区报送会馆211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团委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明洁
联系电话:0537-4458559
联系人:陈庆国
联系电话:0633-3980555
团委电子邮箱:tuanweiqufu@163.com
附件:第17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团 委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