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团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全面考核评价各学生社团的工作,促进学生社团规范管理、健康发展,提升学生社团活动水平,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经学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学生社团
二、考核时间
2021年6月13日—6月25日
三、考核机构
本次考核工作由学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统筹开展,各社团指导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
(一)社团运行和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
(二)社团满意度测评。
五、考核程序
(一)参评学生社团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表》(见附件),上交至社团指导单位,各社团指导单位整理审核后,于6月21日下午6:00前将盖章扫描后的《考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打包报送到电子邮箱,附件统一命名为“**单位社团考核表”。逾期未报者视为无故不参加考核。
(二)量化评分。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考核细则(试行)》的指标,由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结合社团工作记录和各社团上交的《考核表》,进行综合量化评分。
(三)社团满意度测评。本次社团满意度测评采用电子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由各社团指导单位组织各社团成员进入链接:https://www.wjx.cn/vm/YXwL0rS.aspx,填写问卷,对所参加的社团进行评价。评价以不记名形式进行,每人均有两次填写机会。测评时间为6月13日0:00至6月19日23:59。各学生社团参与测评的人数需确保至少达到本社团成员总数的75%,后台将予以记录。满意度测评结果依照《考核细则(试行)》规定的比例,计入社团考核总得分。
(四)校团委综合以上各项考核成绩,得出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对无故不参与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社团,将依据《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给予停办整顿、责令解散、发文撤销等相应处理,并向指导单位和指导老师通报。对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组织或参与宗教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其他公民合法权利等情节的社团,给予一票否决。
六、考核要求
(一)此次考核涉及各学生社团切身利益,请各社团指导单位和各学生社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二)各社团指导单位要严肃规范地开展社团满意度测评,各学生社团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详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谎报成绩的,将按照考核不合格处理。
(三)对于无故不参与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社团,将依照《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联 系 人:闫凯月(曲阜校区) 王雯妍(日照校区)
联系方式:13153717750 17861006378
电子邮箱:2661470653@qq.com(曲阜)
qsdxsh2020@163.com(日照)
附件:2020—2021学年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表
共青团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