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
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预计在2022年正式启动,为更好的筹备山东省选拔赛、全国总决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激发我校青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经研究,定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举办我校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曲阜师范大学校内选拔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简介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竞赛旨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青年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奉献青春力量。
二、竞赛组别
参照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分组情况,本届校内选拔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共设五个组别:
A: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B: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C: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D: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E: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凸显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赛程安排
(一)校级预赛(2021年11月—2022年1月)
1.进行大赛的宣传动员和准备工作,组建学生团队,挖掘和培育项目,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撰写作品申报书及商业计划书,参赛项目均需在“挑战杯”作品报备系统,“山东青创”赛事服务平台统一填报。平台地址:http://sdqingchuang.com/PCCcom
Index/61740b96227c8c8a3867a0ee,学院管理账号详见附件3,学生端的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
2.各学院组织评审,并在“山东青创”平台推报晋级校级复赛队伍。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在“山东青创”平台提交的项目数为基数(截至2021年12月31日24:00),并结合各学院在上一届“大挑”和“小挑”省赛获奖情况等综合确定。具体名额另行发布。
(二)校级复赛(2022年1月—2月)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进入校级复赛作品进行材料书面评审,遴选出相应数量作品入围决赛。
(三)校级决赛(2022年2月—3月)
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以ppt路演、视频展示、问询答辩等形式,对进入决赛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最终确定各级奖项。
(四)优秀项目训练营(2022年3月—6月)
由学校邀请评审专家对优秀项目进行培训指导,对作品加以完善,根据团省委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参加省级选拔赛项目。
(五)总结表彰(2022年6月)
公布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结果,表彰奖励获奖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个人。
四、项目申报
(一)参赛对象
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二)参赛形式
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校、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国赛、省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添加。
参赛项目设计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间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经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间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有单位概况、法人代表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经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全国竞赛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团队限报1项作品,只可选择参加1个组别,不可兼报。
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金奖、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本届竞赛。已获往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但未获得往届以上竞赛全国金奖、银奖的项目可以报名参赛。
五、奖项设置
(一)团队奖
进入校级复赛项目将获得校级三等奖或以上荣誉,通过校级决赛评出校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获得校级特等奖的团队推荐参加省级选拔赛。
(二)优秀组织单位
根据各学院组织宣传和选拔推荐作品参加校级比赛的情况,评选出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优秀组织单位”。其中有作品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学院将直接获评为当年度“五四红旗团委”。
(三)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个人
根据获得校级获奖团队情况,确定若干名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优秀指导教师”。同时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个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挑战杯”竞赛是与“互联网+”竞赛并列的最重要的学生双创类竞赛,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奖励情况直接与学校排名和办学核心指标相关,直接关系各学院团学工作考核,各学院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把竞赛组织和作品选拔培育作为工作重中之重。
(二)积极发动,重视培育
要向学院党政领导主动汇报竞赛的重要意义,争取他们支持;同时发动广大教师深入了解、参与指导学生竞赛作品,特别是要向教师们介绍清楚新职称评聘标准下指导竞赛获奖的意义;要重视参赛学生的发动和培训,学校将组织系列培训班,学院学生参与培训情况将作为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和年终考核重要参考。
(三)用好线上平台,广泛发动参与
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扁平化优势,强化优质资源供给,为参赛学生提供更多学习借鉴资源。要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学生广泛参与,营造学生踊跃投身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七、其他事宜
(一)资料提交
1.各学院拟推荐校级复赛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项目申报书(附件1)、商业计划书(PDF版,文件大小20MB以内)、项目介绍材料(PPT20页以内,导出PDF版,文件大小50MB以内)及学院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2)。
2.报送要求:以学院为单位,于1月10日前进行报送,电子版发送至qfsfdxtw@163.com;纸质版材料,曲阜校区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413办公室,日照校区报送至会馆1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称命名,子文件夹以“xx团队+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命名。
(二)联系方式
1.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参赛选手交流群:329460862
2.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参赛指导教师交流群:913495357
3.校团委联系人:车霖 联系电话:0633-3980649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曲阜师范大学校内选拔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2.校级复赛推报的项目汇总表
3.“山东青创”平台学院账号信息
4.“挑战杯”作品报备系统“山东青创”平台使用指南
5.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曲阜师范大学校内选拔赛评审要点
6.“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草案)
共青团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
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曲阜师范大学校内选拔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学院名称 (全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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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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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I.普通高校 |
项目分组 |
A.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 B.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C.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 D.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E.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 |
团队成员 (可加行) |
姓 名 |
性 别 |
学 院 |
年 级 专 业 |
手 机 |
备 注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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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可加行) |
姓 名 |
性 别 |
学 院 |
职 称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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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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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价值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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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过程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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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意义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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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前景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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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协作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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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材料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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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选 报 |
备注:
1.项目介绍材料为20页以内PPT(转PDF格式),仅上传PDF文档。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扫描在同一PDF文档上传。
附件2
校级复赛推报的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组别 |
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 |
团队成员 (按顺序填写,不超过10人) |
指导教师 (按顺序填写,不超过3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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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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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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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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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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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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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山东青创”平台学院账号信息
学院名称 |
登陆账户 |
学院名称 |
登陆账户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xy10333 |
教育学院 |
xy10322 |
历史文化学院 |
xy10320 |
传媒学院 |
xy10339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xy10342 |
法学院 |
xy10334 |
翻译学院 |
xy10341 |
管理学院 |
xy10340 |
工学院 |
xy10336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xy10326 |
经济学院 |
xy10335 |
计算机学院 |
xy10331 |
美术学院 |
xy10337 |
书法学院 |
xy10330 |
生命科学学院 |
xy10327 |
数学科学学院 |
xy10323 |
统计学院 |
xy10324 |
体育科学学院 |
xy10328 |
外国语学院 |
xy10321 |
物理工程学院 |
xy10325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xy10329 |
文学院 |
xy10319 |
心理学院 |
xy10317 |
音乐学院 |
xy10338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xy10332 |
|
|
备注:如忘记登陆密码,请联系学校团委重置密码。
附件4
“挑战杯”作品报备系统“山东青创”平台
使用指南
使用步骤:
点击网址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
http://sdqingchuang.com/PCCom/Index/61740b96227c8c8a3867a0ee
1.点击我要参赛。


2.点击注册,已注册用户可以直接登录。

3.完善信息并完成注册。

4.点击登录参赛,并完善个人信息(必填,无论是队长还是队员都要做)具体完善和维护信息的操作请根据下面的提示进行。
系统在没有进行信息完善的情况下不能进行任何操作,完善信息可以点击赛事中心或者右上角设置来进行下一步操作。

5.点击图中赛事中心选择学生申报项目进行上传作品(不要看错标题和赛事阶段)。

6.
根据提示完成项目信息填报(标*为必填项)。
附件5
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曲阜师范大学校内选拔赛评审要点
评审要点 |
主要内容 |
社会价值 |
项目结合社会实践、社会观察,履行社会责任的做法与成效。在科技创新、扶贫助困、社会民生、生态环保、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社会贡献度。未来在持续吸纳、带动就业的能力等。 |
实践过程 |
项目通过深入社会、行业、实验场所、实训基地,开展调查研究、试点运营、试验论证,获得实践成果。项目成果对于了解社会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社会问题等具有参考价值。 |
创新意义 |
项目在科学技术、社会服务形式、商业模式、管理运营、应用场景等方面的创新程度。创新成果对于赋能传统产业、解决社会问题,助力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有积极意义。 |
发展前景 |
项目在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管理、发展战略等方面设计完整、合理、可行。目标定位、市场分析清晰、有前瞻性。盈利能力推导过程合理,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前景乐观。 |
团队协作 |
团队成员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具备一定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创业意识、创业素质、价值观念与项目需求相匹配。团队组织架构与分工合理,凝聚力、执行力、整体竞争力强。 |
附件6
“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章 程
(草 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大赛目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奉献青春力量。
第三条 大赛内容。根据参赛对象,分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两类。设有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
第四条 大赛方式。大赛分为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校级初赛由各校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参与,遴选参加省级复赛项目。省级复赛和决赛由省级相关部门组织,竞赛组委会聘请专家根据项目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综合评定金奖、银奖、铜奖等项目。大赛期间组织参赛项目参与交流展示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大赛设立省级组织委员会(简称“省级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省级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省级组委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大赛章程;
2.确定大赛承办单位;
3.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议决其它应由省级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六条 大赛设立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级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负责人、行业领军人物、基层优秀青年代表、知名企业家等组成。省级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评审委员若干名。省级评审委员会经省级组委会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省级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接受对参赛项目资格的质疑投诉并进行判定;
3.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4.确定参赛项目获奖等次;
5.确定推荐参与全国竞赛的项目名单。
第七条 大赛设立省级监督委员会,对评审过程、评审纪律等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对竞赛作品资格和评审结果的质询(须由学校团委提出),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第八条 各学校需根据自身实际,举办与省级竞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各学校分别设立校级竞赛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项目资格审查、评选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第九条 普通高校学生:在举办竞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竞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职业院校学生:在举办竞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和中职中专在校学生。
第十条 参赛基本要求。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报名本届竞赛。已获往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山东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金奖(特等奖)但未获得往届以上竞赛(大赛)全国决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
第十一条 参赛项目申报。按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分类申报,按照团队成员中最高学历确定申报分类,每所学校限参加一类。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凸显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第十二条 参赛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经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有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经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全国竞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第十三条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每个学校通过校级初赛推荐入选省级竞赛的项目总数由省级组委会统一确定。其中,每个组别至多5个;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参赛项目须经过本校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评审委员会评定,方可上报省级组委会。
通过参与赛事相关活动,优秀项目可经全国评审委员会评定,给予直接进入全国决赛机会。
第四章 奖励支持
第十五条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分别约占省级决赛获奖项目的10%、20%、70%。
第十六条 大赛设学校集体奖,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评选。金奖项目每个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个计70分,铜奖项目每个计30分。凡参加网络报备的项目,每件计2分。每校以所有获奖项目计算总积分,如遇到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如总积分、获奖情况完全相同,由省级组委会综合考虑予以最终评定。
第十七条 大赛设学校优秀组织奖,其中普通高校30个,职业院校10个,综合各校项目获奖情况、校赛的组织情况、活动参与情况等评定。
第十八条 省级组委会将在大赛举办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导师指导、项目培训、交流展示、资源对接、孵化培育等活动。省级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可结集出版大赛获奖项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大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一个月的投诉期。大赛接受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的实名投诉,并由投诉者提供与投诉内容相关的证据材料。收到投诉后,省级组委会将展开调查,经核查确不符合参赛条件的,将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励、取消所在学校的所有集体奖、组织奖。
省级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拟承办竞赛的学校应按当届组委会通过的申办办法,申请承办下一届竞赛活动;获得历届“挑战杯”和“优胜杯”的学校具有承办下届竞赛的优先权;当届组委会通过一定的程序产生下届承办单位。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省级组委会同意之日起生效,由大赛主办单位及省级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