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规范化管理,促进社团科学化发展,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团委组织开展。
第二条 学生社团考核每学年末进行,参与考核的社团为成立一年及以上,人数满足30人的最低标准且本年度内无明显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影响学校声誉的社团。
第三条 社团考核分基础考核、满意度考核、获奖加分三个项目。前两项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基础考核占比为80%、满意度考核占比为20%、获奖加分不超过前两项总成绩的20%。
第二章 基础考核细则(共100分)
第四条 社团与社团管理部对接情况配合度(15分)
(一)社团负责人应及时参加例会,保证例会出勤率。(5分)无故缺席会议每次扣1分,最多扣5分。
(二)社团积极配合社团管理部抽查。(5分)
考核标准:社团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社团上报活动,基础分2分,若活动如期举办且效果良好计加3分,未如期举办(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社团管理部报备)扣2分。未被抽查的社团本项默认计2分。
(三)社团应配合社团管理部的必要活动安排,并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未按时提交材料每次扣2分。(5分)
第五条 社团内部建设(15分)
(一)社团机构完备、制度完善,各部门职责明确。(4分)
考核标准:每项各1分,三项条件全部满足计4分。
(二)社团及时向社团管理部报备纳新情况。(3分)
考核标准:如实报备(包括人员及财务)计3分,不报或错报计0分。
(三)社团定期召开社员大会,并向社员公布日常财务状况。(3分)
(四)社团成立社团功能性团支部。(5分)
第六条 社团活动(40分)
(一)社团学期活动符合社团定位。(8分)
考核标准:与社团定位无关活动每项扣2分,最多扣8分。
(二)社团按要求及时上交社团相关活动材料申请报备,并保证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14分)
考核标准:社团活动每次单独计分,最终算综合平均分。按规定时间(活动前一周到活动结束后七日内为期限)上交完整材料(包括前期材料、第二课堂、后期材料),计8分;逾期上交(活动结束后一月内),计6分;材料不完整,计2分。
注意:常规活动(如日常教学、同一活动举办3次及以上等)按一次活动计分。举办此类活动3次、4次、5次及以上,在上述考核标准得分基础上各加4分、5分、6分。
(三)社团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保证社团成员的参与度。
考核标准:社团会员参与率每递减10%扣5分,最多40分。
(四)社团特色活动(6分)
学期内举办特色活动(连续3年以上社团品牌活动、经社团管理部审核通过的新主题特色活动、参加校外同类社团比赛)的社团,每项活动加2分,最多6分。
(五)保证社团活动的安全性。(4分)
考核标准:社团举办大型活动(如晚会)、户外活动(如体育竞赛、校外活动)等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活动须有完备的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安保措施。不合规情况一次活动扣2分,两次以上(包含两次)此项不得分。
(六)社团注册时附详细的社团活动计划。(8分)
考核标准:社团在学期注册时有详细的社团活动计划,且学期内举办四个及以上,计8分;举办活动达三个,计6分;依次递减。
第七条 社团宣传(20分)
(一)社团宣传运营应符合社团管理部的规章要求,不进行商业化运作;活动宣传具有真实性、时效性,不进行虚假恶意宣传;社团宣传语得体,不得出现不恰当字眼。(12分)
考核标准:团委网站及微信每条录用新闻2分。QQ空间录用发布每条0.2分。不重复计分。自媒体发布违规信息扣20分。
(二)百团大战及日常必要宣传中社团做到海报、条幅、传单等不任意张贴,不随意丢弃。(8分)
第八条 社团换届(10分)
(一)社团换届需在社团管理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如期完成,换届在社团管理部监督下进行,过程公正透明。(0—3分)
(二)社长候选人由选举产生,竞选人及最终竞选结果及时公示。(0—2分)
(三)社长候选人有一年以上社团工作经验,对学生社团的性质、任务及定位有较深理解。(0—2分)
(四)新任社长按时参加社团负责人培训。(0—3分)
第三章 满意度考评细则(共100分)
第九条 社团管理部每学年进行一次社团会员满意度考评,以问卷调查方式为主。
第十条 满意度调查的目的在于从会员的角度出发,评价社团一段时期内的工作情况,其主要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社团的活动情况、宣传效果、财务状况、发展状况、内部组织结构、档案整理等。
第十一条 考评采取向学院或社团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填写对社团工作的评价。考评范围力求全面,在扩大受访者数量的同时按比例分层随机抽样进行样本调取。
第十二条 调查结果将转换为量化分予以公示,并计入最终考核分数。
第四章 加分考核细则(最高计20分)
社团加分考核不设基础分值,各社团符合加分项要求即可加分。如无特别说明,均需由社团自主申请且附相关材料佐证。
第十三条 在考核学年内以社团名义(不包括社员个人奖项)获得国家、省、市级各类竞赛奖项及其它荣誉(非比例产生)。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第十四条 积极参与社团管理部举办的各项活动(例如话剧节、精品立项等)最高加5分。所有社团均参与的活动不算在此项之内。
注:本项无需提交材料。
第十五条 个人发表与所在社团活动及特色理论研究有关的学术文章或新闻经校外主流媒体刊登或宣传(自媒体除外),每项加1分,上限3分。
第十六条 创新社团活动。举办符合社团自身特色并具有显著创新性的社团活动,经社团自主申报、社团考核评分委员会商议通过,酌情加1至2分。
第十七条 加强社团间联系。2个及以上社团联合组织举办特色活动,活动符合社团特色并成功举办,经社团自主申报,社团考核评分委员会商议通过,酌情加1至3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社团工作出现重大错误、重要情况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发生侵害学生权益重大事件等,一票否决。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共青团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1
XX学年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表
社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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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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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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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机构 设置 |
(社团内部共有多少个部门以及部门之间的分工) |
社员服务情况 |
(社员人数、学院分布、社员参与社团活动情况、服务社员个人发展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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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活动 回顾概括 |
(社团活动需包括:活动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实际参与人数、活动内容、活动影响力等内容,建议分点罗列,仅限本年度举办的活动;常规活动需标明同一活动每次举办时间。本部分内容须附相应的活动图片或相关新闻链接,图片名称写明活动内容,独立报送,不要将图片直接插入表格。) 品牌活动1:
品牌活动2:
常规活动1:
常规活动2:
对外交流活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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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宣传 |
(线下宣传:如摆展台、展板、发宣传手册等宣传活动及效果,报纸杂志等宣传渠道的报道;线上宣传,在校内外网站平台上的报道,社团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内容及效果。本部分相关内容须附证明图片或链接,图片名称写明内容,独立报送,不要将图片直接插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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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财务 明细 |
收 入 |
时 间 |
项 目 |
金 额 |
经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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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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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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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社团资金的来源,包括会费、赞助、拨款、 社团资金的用途等 |
社团 所获荣誉 |
(仅限本学年内获得的各类社团荣誉、活动荣誉,需上报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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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1.本表格采取单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形式和框架,总页数控制在五页以内;
2.字体与表格内已有内容一致,不得另设字体格式;
3.正式填写时,表中括号内的提示说明文字可以删除;
4.以上所有材料内容的时间范围限定于2021—2022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