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依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学生社团成立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生社团的要求和条件
(一)我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我校的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与此同时,成立学生社团应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二)学生社团成立应有不少于20名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主要发起人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申请担任思政类社团、志愿公益类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必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居班级的前百分之五十,且无课业不及格现象;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销社团职务的、对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学生不得成为主要发起人。
(三)我校学生社团共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六类社团;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以上各类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且申请成立的社团名称和性质不得与学校已有社团相同或相近。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活动内容相符,准确反应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四)申请成立社团需要有1个明确的校内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院(系)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指导单位要对成立社团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至校团委审批,未经指导单位审批的申请,不予受理。
(五)申请成立社团需要至少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原则上一位老师最多指导两个社团。思想政治理论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老师须为中共党员。
(六)学生社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社团宗旨、活动内容及其范围不符合四项基本原则要求的、与已有社团性质相近或相似的、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试运行期满社团人数未超过30人的、涉嫌宗教文化的、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跨地跨校联合的、未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分支机构性质的、与盈利性经营活动或其他商业活动有关的成立申请不予受理。
二、申请方式
(一)申请成立的社团的发起人认真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社团成立申请书》(见附件),经指导单位审核通过后报校团委,校团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参加答辩。
(二)答辩分为PPT展示介绍(5分钟)及评委问辩(3分钟)两个环节,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通过答辩的社团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发文正式成立。
三、时间安排
申请成立社团的发起人认真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社团成立申请书》(附件),于2024年9月6日下午18:00前将申请书纸质版文件送至学生社团管理部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418室,日照校区送至D楼103办公室)。曲阜校区社团需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fnustglb@qq.com;日照校区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FSFDXSTGL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曲阜师范大学XX社团成立申请书》
共青团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