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
曲师大团字[201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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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
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紧紧抓住高等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机遇,以学校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为契机,结合学校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较强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育人目标,继续完善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的管理机制,不断加强我校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平台建设,建立并完善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的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考核机制,形成全校上下关心和开展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基础,不断增强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实效性,扩大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参与面,提高我校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水平,努力造就一批创新型高素质人才。
(三)实施原则
1.面向全体。要面向全体学生进行科技学术创新知识的普及和科技学术创新精神的培养,为更多的学生提供参与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机会和条件,大力提高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参与面和覆盖率。
2.提升水平。要切实发挥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作为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领域的重要作用,注重提高整体学生的科技学术创新水平;要进一步整合全校力量,做好高水平团队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充分调动全校教师指导和参与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实现我校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更高水平的突破。
3.分级管理。要强化校院两级管理的体制,为学院发挥主体作用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自身特点,为学生提供多种参与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选择。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的管理体制
1.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日照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规划学校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监督和检查本科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基金的使用,考核学院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开展情况,认定学生科技学术创新赛事级别、奖励、立项等。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学校团委是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的日常专职负责机构,原则上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的校内环节由学校团委负责组织发动,校外申报程序按照上级部门归口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团委具体负责校级层面的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宣传教育、“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国家级竞赛和省级以上综合性竞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学生科技学术创新立项等工作。各职能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下参与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
3.学院是开展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的主体。学院要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成立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统筹协调本学院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学院团总支是学院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的日常专职负责机构。各学院要对本学院的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做出规划,出台相应的工作方案;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广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要组织开展具有学科特色的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和赛事,引导学生广泛参与科技学术创新活动。
(二)加强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平台建设
1.加强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教育平台建设。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学术科技交流活动,聘请校内外高水平专家举办讲座、报告,举办广泛参与的学生论坛、学术经验交流会、学术沙龙等活动,搭建学生与专家、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学术科技互动交流平台。通过大力开展科技学术创新教育,营造浓厚的科技学术创新氛围,进一步启发学生思维,开拓学生视野,培养学术精神,增强科技学术创新意识。
2.加强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研究平台建设。要进一步发挥校级学生科技学术创新立项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作用,为学生提供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平台。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学术创新立项资助项目申报,并鼓励专业教师加强对学生学术训练的指导,激励教师吸收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从指导教师配备、提供科研经费等政策机制方面,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校、院科技学术创新课题研究。通过形成学生广泛参与的科技学术创新研究平台,使学生在参与课题研究中掌握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端正学术态度,培养科研能力。
3.加强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实践平台建设。要积极发展与政府、企业、科研单位等社会各界的合作关系,扎实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学士后流动站、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学生参与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实践实习基地的建设。各单位要主动加强联系,进一步整合场地、实验设备等资源,加大工程训练中心及各学院实验室的开放力度;要大力扶持和规范学术科技学术创新型学生社团的发展,鼓励他们依托学科专业背景,创造性地开展各类科技学术创新活动。通过提供多种实践机会,促使学生将所学知识与实践运用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科技学术创新的实践能力。
4.加强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竞赛平台建设。要整合优势资源,以“挑战杯”竞赛为龙头,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系列学术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高水平赛事,不断提升学生科技学术创新竞赛现有水平;各单位要充分考虑专业特色、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的需要,发掘并建立具有学院特色的学科单项竞赛体系,为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提供充分的支持和帮助;要以现有科技学术创新赛事为基础,扶持学校科技学术创新品牌赛事。通过构建层级丰富又各具特色的科技学术创新竞赛平台,形成学生广泛参与的竞赛机制,使学生在竞赛中增长才干,在竞赛中孕育创新。
(三)完善学生科技学术创新的工作考核奖励体系
1.要进一步丰富和加强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在学院发展状态评估中的内容和地位,将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氛围营造、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师生参与率、特色创新等内容纳入学院发展状态评估中。
2.建立健全对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指导教师的考核激励机制。把教师指导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情况纳入教师岗位考核,并作为教师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3.完善创新学分的认定程序,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及创业成果可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奖励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字〔2008〕90号)给予相应学分奖励。
4.加大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在学生评优评奖及研究生推免中的比重,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的,并且本人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可优先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原科技创新奖励规定、各学校通行办法)
5.每位指导教师每项活动或竞赛只能以第一位的身份指导一个项目,且所指导的项目在活动或竞赛结束之后,才能指导新的项目。以第一位的身份指导一个校级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为15,指导一个省级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为30,指导一个国家级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为60,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的比赛环节产生的工作量不累计。指导教师的工作任务包括指导学生选题,提出研究要求,指导学生搜集资料、准备实验器材、进行调查研究、写作论文(研究报告)等,指导学生结题验收等。(曲师大校字[2012]170号 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划拨办法》的通知,山西大学关于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办法)
6.在教师教学研究与建设业绩考核中,指导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的应予以相应奖励。其中国家级特等奖:30 分、一等奖:20 分、二等奖:15 分、三等奖:10 分、优秀奖:5 分;省级一等奖:5 分、二等奖:3 分、三等奖:1 分。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按照相应等级乘三倍系数算分。(曲师大校字[2014]91号 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建议:本科生奖励分值偏低,研究生与本科生差别过大,缺乏省级特等奖分值)
7.指导教师以第一位身份所指导的项目获全国特等奖、一等奖的,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可相应享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待遇;获全国二等奖、三等奖的,可相应享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的待遇;获省级特等奖、一等奖的,可相应享受省教学成果三等奖的待遇。(或在职称评定中作为教学成果奖要求的并列条件)(南昌大学关于支持大学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培养创新能力的暂行办法,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支持高校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培养创新能力的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8.修订《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奖励规定》,扩大对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奖励范围,加大对在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及学生的奖励力度;各学院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学院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奖励办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9.要丰富和增加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在学校共青团年度工作考核中的内容和比重,加大对科技学术创新工作突出的学院团总支的表彰及奖励力度。
(四)建立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
学校进一步加大对学生科技学术创新经费的投入,规范学生科技学术创新经费的使用;通过修订《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奖励规定》,明确并切实增加对学院学生科技学术创新经费的投入额度;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学生科技学术创新经费的监督审核,并根据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对学生学院科技学术创新经费分配进行统筹和调控。
三、工作要求
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是培养创新性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手段,是课堂教学自然的延伸,是实践教学的必要环节,是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工作,将其作为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从机制体制、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各种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努力营造全员参与、特色突出、学生受益的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氛围,扩大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学生参与面和覆盖率,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切实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四、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团委
附件1
附表1
附表2
附表3